行政法之行政行为辨析

5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4 07:51:38    

(1)行政征收VS行政征用

对于行政征收和征用,在现在法律理论中还存在不小的争议,一般认为行政征收和征用的区分主要集中在有偿和无偿,但是对于此种分类标准,会发现对于土地的征收我们无从界定,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管理法的,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土地和房屋的使用,一律采取的是征收一词,因此,区分征收和征用的最主要标准应该在是征收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对于行政征用,本质是改变使用权。Eg,安机关的紧急征用权(香港警匪片中阿sir征用民间车辆追击嫌疑人)用后是需要返还的,而且只能在紧急情况下,而对于征收则是征收的是所有权,在法条在,收取财物,本质是改变所有权。Eg.征税、高速公路养路费、飞机的机场港口建设费。

(2)行政确认(VS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对既存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效力确认,没有创设新的法律事实和关系。是一种事后的确认行为比如:身份证(对身份事实的认定)、结婚证、房产证、学位证。

行政许可:前提一般禁止,创设了新的法律事实/关系,是一种事前的行为,在从事没想工作之前需要的前提条件。Eg.驾照、经营许可证、持枪证。

(3)行政补偿VS行政赔偿

行政补偿:对合法行政行为进行补偿。Eg.(对征用)拆迁补偿。

行政赔偿: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赔偿。Eg.(对暴力执法行为)赔偿。

(4)行政给付VS行政奖励

行政给付:特定情况下,依申请,符合特定条件则赋予物质利益or(物质利益相关)权益。Eg.发低保、社保、救济抚恤福利、安排军人就业、支持大学生创业。

行政奖励:依法定条件&程序,对做出大贡献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给物质or精神鼓励,一般认为行政奖励是一种行政给付的行为。eg.国家科学技术奖(最高每年不超过2人,奖励500W,时常无当年获奖者,2000年袁隆平获奖,2016年屠呦呦获奖)

(5)行政裁决

类似行政司法工作,是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审查裁决。Eg.赵四去餐馆吃饭,结果食物中毒,食监局处罚饭店并责令其赔偿医药费,医药费就是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