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

69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4 23:24:11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施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因此,产生了新、老两种退休金待遇的计算方法,为此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

2024年9月以后,“过渡期”满后将统一采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本文主要介绍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下,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首先,解释一下本文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定义,特指2014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并从2014年10月后退休的人员。当然,本文特指的是2024年9月以后退休的人员。

目前,我国养老体系主要包括“三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

第二支柱是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年金(企业)。

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2022年推出,性质类似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本文暂不考虑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只对“中人”的第一和第二支柱解释说明。

养老待遇=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下面分别对上述四个组成部分进行解释。

(一)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

(1)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各省人社厅会在第二年公布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四川省为例:

(2)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分为两部分。

一是2014年10月后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这个可以从各省相关人社APP上或者财务科查询然后算出,即缴费工资指数=当年(月)缴费基数/上年度省年(月)平均工资。

二是2014年10月之前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下面详解)。

最后对上面两部分加权得平均值,算出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其中,第二项中的2014年10月之前的视同缴费工资指数,取决于根据工作人员退休时的职务(职级)等级、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等。

具体标准由各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有些省不同市之间也是有差异的)。

一般情况,视同缴费指数=职务(职级)指数+薪级指数+退休补贴指数

其中,职务(职级)指数如表

另,薪级指数和退休补贴指数均有对应标准,这三个指数中退休补贴指数占比最重。

(3)缴费年限,即实际工作年限,包含2014年9月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1)本人视同缴费指数同上。从上面得三个主要构成指数可以看出,这个指数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你退休时的级别,至于视同缴费年限,就是2014年10月份之前你的实际工作年限。

(2)视同缴费年限即2014年9月之前的实际工作年限。

(3)过度系数,四川机关事业单位的过渡系数是1.4。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当地人社部门或者相关人社APP上自主查询。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具体见下表。

个人账户尚未领完就去世的,余额可以继承取出。个人账户领取完后,退休人员依然在世的,不会降低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领取标准,这部分钱由社会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继续支付,直至其死亡。这一点就不同于职业年金的领取方式,下文会讲到。

此外,你的个人账户每年还会产生利息收入,约为4%,累积到个人账户总额中。

(四)职业年金=退休时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目前,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8%,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4%缴纳,计入个人职业年金账户。可以按照计发月数逐月领取,计发月数同前文中介绍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是一致的,领完为止(领完以后,退休金中就再没有这笔收入了)。当然,也可以选择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完毕,这种情况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例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