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职务,一起来看看吧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30 11:32:24
阻碍执行职务是《治安法》的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相关文章
- 天防指纹锁售后服务维修号码实时反馈-今-日-汇-总 2025-04-20
- 智门星指纹锁/全国各市服务热线号码实时反馈-今-日-更-新 2025-04-20
- 度佳行保险柜全国服务号码-全国400服务号码实时反馈-今-日-更-新 2025-04-20
- 迷铭乐保险柜售后全国服务号码多少实时反馈-今-日-更-新 2025-04-20
- 信京保险柜售后服务号码及其服务网点介绍实时反馈-今-日-汇-总 2025-04-20
- 三星保险柜售后号码-全国400服务号码实时反馈-今-日-更-新 202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