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争议是什么?注意,这些情况可能直接失去域名所有权!

62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03 09:55:19    

发生域名争议,在域名投资中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情况,尤其是当该域名与一些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一定相似程度的时候,注重品牌的公司往往会选择通过UDRP程序对域名持有人进行投诉。

所以UDRP又是怎样操作的呢?事实上,URDP即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是全球域名分配机构ICANN在面对域名注册人与第三方之间关于域名使用的各类争议时,提供的争议解决标准。

由于所有域名注册商都是通过ICANN认证的,因此所有域名注册商也都需要遵守UDRP最后的裁决结果。

而关于域名侵权相关的裁决结果,则包括域名的撤销以及域名的转让。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投诉人所拥有的域名会直接被对应的注册商转让给对方,或是撤销该域名的注册。

UDRP申请进行域名争议有的先决条件以下条件:

对于申请UDRP争议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在某些情况下,进行域名争议程序是必然的。包括:

(1) 被投诉人拥有的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极其相似,容易引起混淆。

(2) 被投诉人不拥有对该争议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

(3) 争议的域名已被注册并且正被恶意使用。

在以上三种情况全部适用于这一域名争议时,被投诉人无法拒绝纠纷请求,必须进行到域名争议程序中,交由UDRP专家组来进行评判。

在UDRP的解释中,以下行为被认为是恶意注册或是使用域名:

(1) 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2) 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3) 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 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5) 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通过以上的条例,我们不难发现商业行为或是域名投资行为是非常容易被认为是在恶意注册或者是使用域名的情况,进而丧失域名的所有权

而在实际的域名争议中,最常见的便是以商业目的注册与知名商标相关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的情况。在Dynadot过往的文章中也有涉及到这样的判例:

获赔百万!历时四年,Facebook恶意域名抢注案落下帷幕

中国域名持有人败诉!外国公司对域名的看中超乎想象

但同样的,也有纠纷不成立的情况。在被诉的情况下,如果确认自己持有的域名并没有与诉讼人有关的情况下,则需要怎样进行证明呢?如何避免所持有的域名陷入域名争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