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争议,下面三个权威劳动部门,应该找哪一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30 09:48:08    

近些年,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多,不知道是懂法用法的人多了,还是一些不良企业违规违纪本来就一直存在。之前网络上很火的一个段子,叫90后整顿职场。不管你是大公司还是大老板,让我做的不开心,我就替你整顿整顿职场环境。


社保是每个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丧失劳动力而领取的退休金,是解决养老基本生活保障来源之一。而企业给职工缴纳的社保比例在百分之二十以上,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社保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我们通常会向劳动局投诉举报。但是事实上,劳动局部门很多,我们应该找哪一个才是对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三个劳动职能部门的作用与不同之处。


1、仲裁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因社保引发的争议仲裁应当受理。但是如果申请人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仲裁则不会受理,补缴社保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应当向社保征缴机构申请。如果因特殊原因,导致社保征缴机构无法为劳动者办理补缴手续,而产生的纠纷仲裁应当受理。


2、劳动监察大队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也就说,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3、社保稽核中心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条 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社保稽核与劳动监察大队不同之处在于,社保稽核中心明确对于社保缴纳的情况进行了解查验核实,职责划分更加明确。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而劳动者想要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第一选择是向当地社保稽核中心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