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8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20 16:24:57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下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适用3%的征收率,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选择按照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以选择按照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