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职的还能给补偿金吗? 不想上班主动辞职,也能获得赔偿?不知道这些法律,你可就亏大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30 14:17:39    

每个人都不想上班,但是每个人都迫于生计不得不上班,如果公司的待遇还不错,肯定都得坚持下去,但是,如果公司待遇不好,甚至达到了恶劣的地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的规定,员工主动辞职,也能获得赔偿,只要就看用人单位,有没有以下行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总共规定了六条内容,这些都是劳动者应该记住的。

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从字面意思来看,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指的就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能够健康的工作。具体来说就是,如果用人单位让员工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却不提供必要的防护,给员工安排工作任务,却不给员工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此,劳动者就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这点就更容易理解了,只要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就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此处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奖金、提成都是属于工资的范畴,都不得拖欠。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现在很多单位都没有缴纳社保,这也是常见的理由,但需要的注意的是,需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开户缴纳社保,如果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一般仲裁委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这一点主要指的是用人单位恶意处罚自己的员工,并且没有合法的依据,此时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损害自己的利益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单位以欺骗、威胁、强迫等手段,违背劳动者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