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805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29 10:11:13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我国《民法典》实施后,对于被家暴者的保护是有进一步加强的。比较轻的家暴行为发生,让施暴者拘留或者坐牢肯定是比较难的,所以就只能在“钱”上让对方付出代价。正常的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都是双方对半分割,但实施家暴的一方属于婚姻的过错方,根据《民法典》中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无过错方是可以分到一半以上的财产的。另外,民法典对于婚姻期间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方,也规定了损害赔偿责任,这个损害赔偿的结果最终也就会落实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比例上。一般实践中,无过错的被施暴方可以分到60%-70%左右的财产,而有过错的施暴方也就只能拿到30%-40%左右了。另外,无过错方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酌情也是会更偏向无过错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