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市高温费一览表!哪些人可领取?若公司不按规定发放怎么办?

76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14 23:33:15    




相关问答:


Q1.哪些人能享受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注意: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Q2. 发放的高温津贴是否需要计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高温津贴不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所以,高温津贴是需要计税的。


Q4. 高温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没有强制规定,但建议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一次性发放会增加员工的个税负担,减少员工因高温津贴涨价的喜悦之情。


同时,关于高温费的计算天数,也有部分地区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即以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天数,按照每人每天一定的费用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Q6.室内工作者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吗?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1、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从上述规定来看,原则上,高温津贴的发放以所在工作场所的温度为依据。如开了空调,室内温度仍未降低至33℃以下的,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仍可享受高温津贴,反之,企业可能可以不发高温津贴。


例如,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如从事销售工作,基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外出拜访客户,那么这类工作性质的人员,企业很可能因为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而需发放高温津贴。但如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不仅不需要外出,空调还给力到不行,天天保持在25℃,那么企业可不发放高温津贴。


当然,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各位HR还需参照当地规定。


Q8. 因高温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第19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职业病种叫“热射病”),可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需要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中暑(热射病)诊断证明。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Q10. 如果公司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


最高罚2万!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