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博主照片引流 电商侵权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6 09:54:00    

来源:福州晚报

电商平台的商家为追求更好的宣传效果,擅自盗用他人照片进行商业推广,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一起侵犯肖像权纠纷案,为电商行业的营销行为敲响警钟。

小张是一名动漫爱好者,长期在社交平台发布cosplay(扮装者)作品,凭借精致的妆容和造型吸引了大量粉丝。

某饰品公司未经小张授权,擅自将小张cosplay照片用于网络店铺的首页、商品详情页及买家评论区,以此吸引消费者。小张发现后,认为商家的行为侵犯了她的肖像权,遂向台江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小张作为拥有一定粉丝基础和影响力的博主,其肖像具有商业价值,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用于商业活动。饰品公司未经小张同意,在其网络店铺中使用带有小张肖像的图片进行商品宣传和销售,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饰品公司删除侵权图片,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并赔偿小张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电商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商家在使用真人形象进行商业推广时,必须严格履行授权审查义务。盗图行为不仅面临法律追责,还会损害商誉。商品宣传应遵循真实性原则,过度美化或虚假宣传可能导致消费者信任危机。商家应通过提升产品质量、优化售后服务等正当途径赢得市场,同时尊重他人人格权益,恪守商业道德。(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江紫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