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传唤,需要补办传唤证吗?

586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15 21:56:26    

在民警办理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对在执勤执法现场即时查获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需要将其传唤到办案单位进行配合调查的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后需要补办传唤证吗?

网友咨询:一次公安机关将朋友家里的人传唤到警察局,也没有给下发传唤证。想知道强制传唤后什么情况下要补办传唤证?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不用补办传唤证,在询问笔录中就体现传唤的内容。

律师解析:

传唤,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区别:

1、性质不同:治安传唤是一种行政措施,刑事传唤是一种侦查行为;

2、适用依据不同:治安传唤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公安机关的刑事传唤的适用依据为《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警办案须知》;

3、适用对象:治安传唤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而刑事传唤的适用对象是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

4、适用程序不同:治安传唤不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传唤要求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

5、适用时限不同:治安传唤时限为24小时,而刑事传唤时限采取以12小时为一般,24小时为例外的原则。(参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6、是否可以强制传唤的规定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由此可见,治安传唤可以强制传唤。

被传唤人的到案时间是指被传唤人到达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指定询问地点的时间。询问查证结束时间是指违法嫌疑人可以自由离开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指定询问地点的时间。

对同一违法行为的调查,可以多次采取传唤、但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强制传唤的对象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强制传唤时,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传唤后,必须通知家属、无法通知的除外、但应当记录在案;通知的方式可以采取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通知内容不得泄露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