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92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12 21:27:57
撤销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适用的情形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等,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相关文章
- 麦仙蝶保险柜/全国各市服务热线 2025-04-04
- 强力保险柜售后服务热线及其服务网点介绍 2025-04-04
- 花都保险柜售后服务热线号码24小时 2025-04-04
- 凯普保险柜售后服务热线号码24小时 2025-04-04
- 集宝保险柜客服热线售后热线大全及维修网点查询 2025-04-04
- 日本皇冠保险柜/全国各市服务热线 2025-04-04